事业单位报考指南
招考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等录聘用方式。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具体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信息详。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本岗位本行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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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及要求。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补充材料。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 面试和体检
1.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
3.面试形式和内容:一般采取结构化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应聘者陈述和考官提问两部分组成。陈述以多媒体报告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实践经历、期间参与工作情况与成果以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及工作设想等。考官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4.体检:体检和面试同期进行。统一组织面试人员在指定医院体检。未经同意不参加体检或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为100分)者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
面向社会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并组织考察。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在公开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内容包括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警示:
政府及事业单位相关招聘,一般不会收取培训费、资料费、体检费、保过费等名目的费用。
招录过程中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招录考试过程中一般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和代为报名。在招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一般自费,可能会收取考务费)。
网上信息请注意甄别,千万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