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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公开考核招聘人才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03-24 16:33:10 人气:34 分类:卫生医疗单位 卫生健康局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修订)》(崇委办〔2016〕30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工作日)直接到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唐安西路北二巷31号)二楼2202办公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82279187。
(三)报名程序:
1.上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附件2)1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1份)。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组成。
(1)资格初审。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主管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初审情况、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资格复审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告。
(2)资格复审。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及名单报崇州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3.其他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若发现应聘人员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在《崇州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主管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通过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公告。

六、考核
由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由人社同卫健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只递补1次。
体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只递补1次。递补考察人员名单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进行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如系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六年及以上。

九、咨询及监督

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2382776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208550)、崇州市卫生健康局(028-82279187)。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1.岗位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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