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是本市唯一一所抚育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隶属于上海市民政局。儿福院主要职能是承担本市范围内0-18周岁被父母遗弃,经公安部门查找后确认为弃婴弃儿的收容和养育。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1.保育护士(专技岗位),3名。
2.康复治疗师(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条件
详见《2022年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公告》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应届毕业生开具未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邮寄当日、证明类型为四种)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儿童福利院,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组织人事科收。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2.初选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与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5的面试比例确定并通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半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入选者须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儿童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4470824 监督电话:64410220
联系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