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邮电大学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鲜明、开放式、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综合面试前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登录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cqupt.edu.cn)点击“人才招聘系统”,或直接进入招聘系统(http://zp.cqupt.edu.cn)按系统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并在线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个人应聘材料经过学校和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联合初审通过后,再通过招聘系统或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安排面试等相关考核。未进入考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开展。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详见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综合面试(教师岗采用试讲形式)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重庆邮电大学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面试(分值100分)
教师岗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开展,其他专技岗、管理岗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校各二级用人单位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各二级用人单位通知。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经学校有关二级单位考察组考核、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学校引进教师考核组评议,最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在招聘名额内确定体检人选,并由各二级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由重庆邮电大学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邮电大学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一次性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由重庆邮电大学各相应的二级用人单位通知。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1.本简章由重庆邮电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二级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李老师15223171100
3.人事处咨询电话:023-62460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重庆邮电大学2022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